一是进一步学习《慈善法》精神实质。《慈善法》及其相关配套制度,为慈善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依据与规制。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继续组织开展《慈善法》及其相关配套制度学习,研究《慈善法》实施以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对策措施,不断提升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二是进一步夯实《慈善法》宣传成效。黄岩区民政局会同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慈善总会共同开展《慈善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夯实宣传成效。聚焦重点热点,围绕慈善信托、网络募捐、慈善执法等问题,做好政策解读和社会回应,并发放各类《慈善法》宣传资料、组织流动慈善展览。截至目前,宣传资料已复印5000份。 三是进一步推动《慈善法》贯彻实施。结合本地实际,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加大贯彻实施力度。根据《慈善法》及其相关配套制度,结合“社会组织创新年”活动,积极培育基层慈善组织,推动慈善超市转型升级,打造城乡基层公益慈善综合服务平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慈善组织,积极引导按规定设立各类慈善基金会,大力弘扬扶贫济困、诚信友爱、互帮互助、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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