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4月2日至4日,省民政厅副厅长、巡视员计时华带队到绍兴诸暨市、上虞区就“枫桥经验”在民政民生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发挥开展调研。
计时华一行先后到诸暨市枫桥镇、王家井镇、草塔镇、山下湖镇、江藻镇、暨阳街道和上虞区东关街道、曹娥街道、百官街道开展调研,深入各个村、社区、社会组织等,与镇村干部、村民代表、办事群众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到“枫桥经验”陈列馆详细了解“枫桥经验”的诞生、推广和创新发展史,并召开座谈会进行探讨。 在调研中大家认为,诞生于上世纪60年代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的“枫桥经验”至今仍然充满活力,关键在于它的时代性,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发展升级的过程。迈入新时代,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中,“枫桥经验”的作用发挥应体现在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上,提高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水平上,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上。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党的群众路线为导向,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一切为了群众、始终依靠群众;二是大力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发挥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生活礼俗的作用,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的三治融合发展,最终实现法安基层、德润人心的目标;三是大力培育发展扶持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注重其全领域、全方位作用的发挥,引导其自我完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民政研究中心负责人参加调研,绍兴市民政局相关领导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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